美凯龙: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司法标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26  美凯龙(6018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4-04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

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

收到第二大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管理

人通知,因红星控股的重整申请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红星控

股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向所有前期对红星控股采取财产保全

措施的法院发出《告知函》,要求解除对红星控股名下财产的全部保全措施。

? 红星控股目前直接持有公司980,325,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1%。经公

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一步查询,本次轮候冻结、

司法标记解除后,红星控股所持股份涉及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

的股份数为824,574,159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84.11%。

?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

1,023,955,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本次轮候冻结、司法标记解除后,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的

股份数为825,058,379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80.58%。

一、红星控股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收到红星控股管理人通知,红星控股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向所有前期涉及对红星控股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的法院发出《告知函》,要求相关法院解除对红星控股名下财产的全部保全措施。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一步查询后获知红星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司法标记及剩余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股份

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红星控股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标记股份406,952,262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1.5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35%
解除轮候冻结/标记时间2024年7月24日
持股数量980,325,353股
持股比例22.51%
剩余被冻结/轮候冻结/标记股份数量824,574,159股
剩余被冻结/轮候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4.11%
剩余被冻结/轮候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94%

截至本公告日,红星控股直接持有公司980,325,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1%。上述轮候冻结、司法标记解除后,红星控股所持股份涉及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的股份数为824,574,159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84.11%。截至本公告日,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1,023,955,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上述轮候冻结、司法标记解除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的股份数为825,058,379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58%。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暨控股股东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第二大股东红星控股已于2024年6月7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并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

红星控股重整申请被受理及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司法标记等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红星控股重整相关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3日、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重整申请被受理的进展及相关事项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