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4-06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
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名都”)、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红星”)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对南京名都担保本金金额为16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南京红星担保本金金额为4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3,45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名都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南京名都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同下)的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5年。公司拟为本次融资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将公司持有南京名都的60%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拟将持有南京名都的40%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南京名都拟将其全部经营收入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并将其持有的房产证号为宁房权证秦初
字第301272号、土地证号为宁秦国用(2007)第07080号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拟为本次融资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1)宁浦不动产权第0064151号、苏(2021)宁浦不动产权第0064046号至苏(2021)宁浦不动产权第0064087号(共计43套不动产)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星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星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同下)的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5年。公司拟为本次融资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将公司持有南京红星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南京红星拟将其全部经营收入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并将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1)宁浦不动产权第0064151号、苏(2021)宁浦不动产权第0064046号至苏(2021)宁浦不动产权第0064087号(共计43套不动产)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拟为本次融资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持有的房产证号为宁房权证秦初字第301272号、土地证号为宁秦国用(2007)第07080号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融资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融资及担保条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793709115W
法定代表人:陈淑红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卡子门大街2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卫生洁具销售;物业管理(限制类项目除外);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代理(凭许可证经营的项目除外);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京名都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京名都的总资产为2,138,389,781.34元,总负债为1,723,897,128.85元,净资产为414,492,652.49元,资产负债率为80.62%。2023年1月至12月,南京名都实现营业收入146,108,796.63元,实现净利润85,723,414.91元。根据南京名都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8月31日,南京名都的总资产为951,260,491.47元,总负债为523,542,365.24元,净资产为427,718,126.23元,资产负债率为55.04%。2024年1月至8月,南京名都实现营业收入68,811,819.38元,实现净利润14,686,066.96元。
南京名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南京名都100%股份,南京名都非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067096625F
法定代表人:沈宏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大道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6401.6993万元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电子产品、音像制品、空调设备、电器机
械及器材、针纺织品、卫生洁具、食品销售;物业管理(限制类项目除外);市场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柜台(摊位)租赁;住宿;会议会展服务;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京红星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京红星的总资产为1,447,259,573.61元,总负债为908,580,989.20元,净资产为538,678,584.41元,资产负债率为62.78%。2023年1月至12月,南京红星实现营业收入46,423,339.96元,实现净利润-52,614,753.11元。
根据南京红星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8月31日,南京红星的总资产为1,416,148,992.29元,总负债为946,641,312.00元,净资产为469,507,680.29元,资产负债率为66.85%。2024年1月至8月,南京红星实现营业收入30,353,735.27元,实现净利润-67,303,902.02元。
南京红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南京红星100%股份,南京红星非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关系。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名都提供的担保
(1)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债务人: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股权质押担保
出质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债务人: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
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3)抵押担保
抵押人: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债务人: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
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二)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星提供的担保
(1)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债务人: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股权质押担保
出质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债务人: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
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3)抵押担保
抵押人: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债务人: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方式: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南京名都和南京红星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融资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南京名都和南京红星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融资,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南京名都和南京红星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的还款义务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及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南京名都、南京红星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432,861万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为1,432,86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48,544万元,分别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28.88%、25.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