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4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成都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及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该次修订内容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对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一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章程尚需报请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23年4月)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8日
附件: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23年4月)
本次《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注:以下内容,“股份”表示删除内容;“股份”表示新增内容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修订依据/说明 |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2,251,334元。 |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5,735,833元。 | 因本行可转换债券转股,股本发生变动调整。 |
第二十条 本行的股份总数为3,612,251,334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第二十条 本行的股份总数为3,735,735,833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因本行可转换债券转股,股本发生变动调整。 |
第三十三条 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在本行贯彻执行。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本行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本行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 | 第三十三条 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在本行贯彻执行。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本行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本行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 | 根据成都市国资委反馈意见将党委职责进行调整与增加。 |
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行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本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本行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本行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本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领导本行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本行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 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行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本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本行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本行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本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对领导人员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领导本行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本行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 |
第二百四十一条 …… (四) 现金分红的条件 | 第二百四十一条 …… (四) 现金分红的条件 | 参考同业表述并结合我行实际调整 |
和最低比例 …… 2. 本行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根据本行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资本的充足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相关议案经本行董事会审议后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 | 和最低比例 …… 2. 本行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本行每年给普通股股东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税后净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根据本行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资本的充足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相关议案经本行董事会审议后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