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6月6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王晖、王涛、乔丽媛、甘犁4名董事现场出席,何维忠、郭令海、董晖、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7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6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晖先生、王涛先生、何维忠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是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及实际情况确定,其制定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甘犁先生、邵赤平先生、宋朝学先生、樊斌先生、陈存泰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高管绩效考核全行经营类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王涛先生、何维忠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3年7月召开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会议的具体时间、议程安排等事项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确定。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