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4-01-19  成都银行(601838)公司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838)

2024年1月31日

文件目录

会议议程…………………………………………………........2会议须知…………………………………………………….3议案1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6议案2关于发行2024年资本工具的议案…………………12议案3关于发行普通金融债券的议案………………………15

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4年1月31日9:30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5楼3

号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一、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四、宣读议案

五、提问交流

六、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七、对议案现场投票表决

八、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1月24日)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1月24日)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介绍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姓名或名称)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投票方法: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或未投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投票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1: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适应不断深化的金融改革措施,满足资本监管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和较高的资本质量,有效促进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我行制定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6年)》,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6

年)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

(2024-2026年)为适应不断深化的金融改革措施,满足资本监管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和较高的资本质量,有效促进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充分考虑本行经营及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特制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6年)》。

一、资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一)外部环境当前,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同时,也面临着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等需要克服的困难和挑战。在此背景下,面对持续深化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和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本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科学研判未来业务发展和资本补充需要,积极拓展资本金补充渠道,不断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和高质量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二)监管要求2023年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

资本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要求银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时充分掌握客户风险变化,确保风险权重的适用性和审慎性;并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提高信息披露标准。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规的指导精神及监管要求,本行有必要根据监管政策动态针对性制定相关资本规划。

(三)自身发展近年来,本行坚持履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职责,不断加大对经营区域的信贷投放,积极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对当前日趋复杂的宏观环境及行业竞争,本行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按照新一轮战略规划明确的“精细化、数字化、大零售”三大转型方向,坚定贯彻落实“拓存款、扩资产、强客群、重合规、塑特色”经营方针,持续促进规模、效益、质量的协调发展。为有效落实新一轮战略规划,及时把握未来市场机遇,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本行需要通过完善资本管理规划,不断夯实资本基础,提升竞争力水平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资本规划目标本行确定资本规划目标,一是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至少达到7.5%、8.5%和10.5%;二是保证本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与外部经济周期变化相适应,以提高本行把握市场机会及抵御

风险的能力;三是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和宏观审慎评估(MPA)政策下,业务发展与资本水平相适应。

结合上述要求,2024-2026年本行资本充足率最低目标为: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8.5%,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5%。如经济金融形势出现较大波动,监管机构调整商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本行的资本充足率目标应随监管机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三、资本补充规划未来三年,本行将继续坚持内生性资本补充和外源性资本补充相结合的资本补充方式,努力保持资本充足水平。同时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不断优化资本结构,积极开展资本工具创新,形成科学合理的资本结构。

(一)内生性补充本行坚持以内部资本补充为主,实现业务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未来三年,本行将围绕自身战略规划,持续推动各项业务稳步发展,优化业务结构、夯实客户基础、注重成本管控、拓展盈利来源,保持良好的资本回报水平,促进资本的自我积累及内生增长。与此同时,制定适当的现金分红政策,在保证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增强资本积累,以满足资本补充需要,推动本行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外源性补充在加强内源性资本补充的同时,本行将有效利用外部融资平台,提高整体资本实力。未来三年,本行将综合考虑市

场环境、融资成本、融资效率等因素,采用多种外部资本补充方式满足资本需求。根据监管规定、市场状况以及资本充足目标实现情况,本行将适当调整和更新资本补充的具体计划,合理选择资本工具进行资本补充,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同时,在监管部门许可的条件下,充分运用资本监管法规框架允许的各类新工具和渠道,不断探索和创新资本补充工具,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高资本补充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形成多元化、动态化、不同市场的资本补充机制。

四、资本管理策略为实现上述资本充足率目标及资本补充规划,本行将采取下列具体资本管理策略:

(一)加强资本规划管理,实施动态调整本行将积极落实中长期资本规划,并根据宏观环境、监管要求、市场形势、业务发展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资本规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资本水平与未来业务发展、风险管理水平和外部经营环境相适应。

(二)加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提高资本管理水平密切把握监管政策标准和导向,提前部署采取应对措施,确保资本充足水平达标。同时,夯实监管资本计量,保持资本充足率计量、监测和分析工作的高效、精细,持续优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充分识别、计量和评估各类重大风险,定期评估资本充足情况和抵御风险能力,及时监测风险、资

本与流动性状况。

(三)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优先发展综合收益较高、资本占用较少的业务;在业务发展中尽量提高风险缓释水平,减少资本占用;通过资本配置引导业务部门和各级机构调整资产结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四)加强压力测试,完善资本应急预案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不断优化压力测试体系,完善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机制。针对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结果,制定专门的资本应急预案以明确重度压力情景下资本补充政策安排和应对措施,制定和完善资本应急预案,满足计划外的资本需求。确保具备充足的资本水平及完整的资本应急措施以应对不利的市场条件变化。

(五)加强资本预算和考核,增强资本约束意识加强资本管理,有效运用经济资本工具,引导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优化,促进资本水平和风险水平在各业务维度的合理匹配。制定年度资本预算,明确年度资本规模、资产结构以及资本充足率要求,确保年度预算与中长期规划相衔接,促进中长期规划的实施,引导各级机构树立资本约束意识,使资本成本概念和资本管理理念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议案2:

关于发行2024年资本工具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适应未来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充实我行资本并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我行拟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在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于2024年择机发行资本工具用以补充资本。现将有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发行方案

(一)工具类型

拟申请发行的资本工具为带减记条款的二级资本债券,且该等资本工具需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发行规模

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最终以监管机构核准额度为准,视资本需求及市场情况可分批次发行。

(三)发行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四)债券期限

债券期限为10年期,在第5年末设定一次发行人选择提前赎回的权利。

(五)损失吸收方式

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六)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我行二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二、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我行高级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原则和有效期内全权办理资本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包括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确定发行批次,确定具体发行方案,确定发行时间等相关事宜,修改、签署、执行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相关文件等。该等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二是在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赎回、减记等与该资本工具相关的全部事宜。

最终方案以监管机构批准为准。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议案3:

关于发行普通金融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负债结构,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我行拟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择机发行普通金融债券,现将有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

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最终以监管机构核准额度为准,视市场情况可分批次或一次性发行。

(二)债券类型

拟申请发行普通金融债券,符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债券期限

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期(含3年期)。

(四)发行批次

根据市场情况,择优选择分期发行或一次性发行。

(五)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六)发行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七)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满足发行人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

二、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本行高级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原则和有效期内全权办理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组织实施金融债券发行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确定发行期次、发行金额、发行方案、发行时间、发行利率等要素,修改、签署、执行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相关文件等。该等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二是在金融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等与该金融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

最终方案以监管机构批准为准。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