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1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行”)于2024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名,王晖、何维忠、乔丽媛3名董事现场出席,郭令海、董晖、马晓峰、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7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董事王永强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乔丽媛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甘犁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宋朝学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5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登义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徐登义先生的行长任职资格进行初审,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成都银行行长任职条件。同意聘任徐登义先生为本行行长,在任职资格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正式任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前,由徐登义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徐登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徐登义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徐登义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初审,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成都银行董事任职条件。徐登义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徐登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一、议案二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本行控股子公司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其他股东股份将其改建为雅安分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徐登义先生简历徐登义先生,1968年9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分行财务会计处会计科副科长、第一支行副行长(挂职锻炼)、会计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会计部副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一支行党总支委员、副行长(挂职锻炼);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泸州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资深副经理(专业技术二级)兼分行纪委副书记兼纪委办公室主任;成都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徐登义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管的条件。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徐登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