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关于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利每年分配两次,年终股利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决定,中期股利可以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将提交8月下旬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并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董事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