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3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9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4-029)。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阎焱先生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相关经验(阎焱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推荐阎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阎焱先生简历
阎焱,67岁,中国香港籍,现任赛富亚洲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首席合伙人,同时兼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奇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TACreativity Global独立董事。阎先生是硕士,曾任世界银行经济学家、美国哈德逊研究所研究员、Sprin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董事、AIG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董事总经理、软银亚洲信息基础投资基金总裁及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并先后兼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有限公司、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Huize Holding Limited董事等职务。2004年起担任软银赛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赛富亚洲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首席合伙人。2006年11月起任ATA Creativity Global独立董事,2019年7月起任奇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起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除简历披露外,阎焱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阎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阎焱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