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
月
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
月
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张玉新先生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相关经验(张玉新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推荐张玉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张玉新先生简历
张玉新,62岁。张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在电力能源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曾任国家电力公司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国际合作部副主任等职,2003年1月任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同年5月兼任国电集团国际合作部主任,同年12月兼任国电集团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2006年11月任国电集团总经理助理,2008年10月任国电集团华中分公司董事长,同年11月兼任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任国电集团总经理助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5月任国电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
月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兼任国家能源集团新闻发言人。
截至本公告日,除简历披露外,张玉新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玉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玉新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