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对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100万元授信类、100万元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的常规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
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100万元授信类、100万元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16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崔春,注册资本26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1楼。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3月末,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97.49亿元,净资产87.7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63亿元,净利润1.91亿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的常规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5名,其中有表决权独立董事4名,全体有表决权独立董事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有表决权委员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