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福莱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暨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7月1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059 | 福莱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4/7/11 |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4年7月1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福莱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福莱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7月10日(含2024年7月10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它
1、联系部门: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2、联系电话:0573-82793013
3、邮箱:flat@flatgroup.com.cn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