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5  福莱特(6018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12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0万元~6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30.842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份比例0.57%
累计已回购金额30,000.1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00元/股~26.25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之日(即2024年2月23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19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6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5年2月22日止,即回购A股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除上述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12月20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9.6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4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5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5月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308,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7%,回购最高

成交价为人民币26.25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7.00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22.54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1,317.5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了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2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60,0000.101,140,0000.05
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0,0000.101,140,0000.0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349,064,23599.902,341,780,09299.95
1、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64,23580.761,900,065,09281.1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A股)0013,308,4210.57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450,000,00019.14441,715,00018.8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H股)6,250,0000.2700
股份总数2,351,324,235100.002,342,920,092100.00

注: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结束之日止,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6月14日,上市流通数量为140,000股,故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减少1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增加1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累计回购H股股份8,285,000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8月5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相应减少8,28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3、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3日,上市流通数量为860,000股。故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减少8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增加86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4、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减少1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5、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结束之日止,“福莱转债”共计转股8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增加857股。

6、本表格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因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为13,308,421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将存在注册资本相应减少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