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 2023-01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先后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A股财务报告审计
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3年度H股财务报告
审计师。
一、聘任A股及H股审计师情况
(一)拟聘任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友娟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谭小青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迎宾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除下表所列行政监管措施之外,无其他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王友娟 | 2021-3-1 | 行政监管措施 | 湖南证监局 | 在执行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2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92万元(含税),合计620万元(含税),系按照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人数以及人员级别、工作天数和相应收费标准收取的服务费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较2022年度无变化。
(二)拟聘任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情况简介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3年度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审计费用为496万元(含税)人民币。
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审核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在独立客观性、专业技术水平、财务信息披露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与公司的沟通效果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建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3年度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就《关于续聘公司二○二三年度A+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在为本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业务,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建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3年度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二○二三年度A+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3年度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 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3、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