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68 证券简称:中国能建 公告编号:临2023-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26 号院1 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3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120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 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415,492,127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666,973,806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 2,748,518,32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 23.6422 |
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1.6431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1.999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宋海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马明伟先生、刘学诗先生、程念高先生因公务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和建生先生因公务原因请假;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秦天明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签订公司2024—2026年金融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448,770,889 | 91.8183 | 218,189,717 | 8.1812 | 13,200 | 0.0005 |
H股 | 2,632,329,257 | 95.7727 | 116,111,064 | 4.2245 | 78,000 | 0.0028 |
普通股合计: | 5,081,100,146 | 93.8253 | 334,300,781 | 6.1730 | 91,200 | 0.0017 |
2.议案名称:关于签订公司2024—2026年日常经营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656,369,698 | 99.6024 | 10,590,908 | 0.3971 | 13,200 | 0.0005 |
H股 | 2,748,140,321 | 99.9862 | 300,000 | 0.0110 | 78,000 | 0.0028 |
普通股合计: | 5,404,510,019 | 99.7972 | 10,890,908 | 0.2011 | 91,200 | 0.0017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签订公司2024—2026年金融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419,392,095 | 65.7772 | 218,189,717 | 34.2207 | 13,200 | 0.0021 |
2 | 关于签订公司2024—2026年日常经营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626,990,904 | 98.3369 | 10,590,908 | 1.6610 | 13,200 | 0.0021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1、2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均未参与表决上述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晓力、董伯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