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建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参与表决董事8名,其中执行董事马明伟先生、非执行董事刘学诗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程念高先生通过委托表决。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中能建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别按照80%、20%股比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中能建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0.19亿元,其中资本金约10.04亿元,占比2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葛洲坝冀中建设保定有限公司援建保定涞源县王安镇孙家泉至芦草湾道路灾后重建项目,费用约620万元,修建完成后移交给浃源县交通局管理使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