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12月28日
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不竞争承诺限时完成
事项延期的议案
公司股东: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建股份或公司)发行A股股票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中国能建集团拟对承诺完成时限延期2年,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相关情况如下:
中国能建集团原承诺内容为: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能建股份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解决中国能建集团下属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建)与能建股份的业务重合问题。
中国能建集团积极推动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与公司协同配合,从多方面开展工作推动解决业务重合问题,但北京电建仍未达成向第三方转让、由能建股份收购、或完成注销等根本解决业务重合问题的条件。为此,中国能建集团拟对原承诺进行变更,将原承诺的完成期限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承诺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调整后的中国能建集团承诺内容为: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能建股份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解决北京电建与能建股份的业务重合问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披露,现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