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