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前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3月29日。
鉴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经会议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延长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