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3-29  中国能建(601868)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对中国能建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议程序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3月29日。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此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24年3月29日。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

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上述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