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监事审阅。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备查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