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创业街65号长
飞光纤总部大楼2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88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385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 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08,262,028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313,717,235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 194,544,79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7.06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1.39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5.6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13,528,735 | 99.9399 | 148,500 | 0.0473 | 40,000 | 0.0128 |
H股 | 194,249,425 | 99.8482 | 295,368 | 0.1518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507,778,160 | 99.9048 | 443,868 | 0.0873 | 40,000 | 0.0079 |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13,540,035 | 99.9435 | 97,600 | 0.0311 | 79,600 | 0.0254 |
H股 | 194,544,793 | 100.0000 | 0 | 0 | 0 | 0 |
普通股合计: | 508,084,828 | 99.9651 | 97,600 | 0.0192 | 79,600 | 0.0157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3,775,231 | 98.7299 | 97,600 | 0.6995 | 79,600 | 0.5706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旭、陈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网附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