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派发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5,878,799元。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7,905,1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3,118,569元(含税)。公司2024年年度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5%,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现金红利派发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 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3,118,569 | 389,563,226 | 350,152,16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75,878,799 | 1,297,437,793 | 1,166,998,457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322,866,9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42,833,95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46,771,68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42,833,955 | ||
现金分红比例(%) | 90.07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