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首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7  招商轮船(60187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3-05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首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7,391,21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391,21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1日。

? 本次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日期:2023年7月25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3年7月10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下称“《期权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2名激励对象办理17,556,336份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根据《期权计划》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73元/股。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7月1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行权的股份数量

序号姓名职务本次行权数量(股)
1王永新董事、总经理399,840
2邓伟栋董事368,400
3徐晖副总经理321,120
4孔康董事会秘书249,600
公司部门级干部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子公司核心管理骨干、技术人员共96人16,052,256
合计101人 注17,391,216

注:高级管理人员胡斌于2023年4月13日按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了部分所持股份。受限于《证券法》关于特定股东短线交易相关条款的限制,6个月内不能买入,暂时无法行权;待其符合行权条件后公司董事会将再行办理。因此本次仅办理涉及激励对象101人所持17,391,216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人数101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8月1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7,391,216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行权新增的1,338,960股股份在转让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0/0
无限售条件股份8,126, 250,01717,391,2168,143,641,233
总计8,126, 250,01717,391,2168,143,641,233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XYZH/2023SZAA4B0449号),截至2023年7月12日止,公司收到101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17,391,216份股票期权的股的行权款合计人民币47,478,019.6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7,391,216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0,086,803.68元。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行权的股份登记手续,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47,478,019.68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1,511,970.80元,基本每股收益0.14元/股。以本次行权后总股本8,143,641,233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基本每股收益仍为0.14元/股。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无影响。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449号)。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