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关于签订甲醇双燃料动力VLCC造船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3[065]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甲醇双燃料动力VLCC造船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单船公司与大连造船于近日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新造1艘甲醇双燃料动力VLCC油轮,单船净船价10,750万美元。
? 大连造船为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具体实施所涉及的公司境外投资和大额用汇等事项,尚
需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一、交易概述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1艘甲醇双燃料VLCC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造船”)新建1艘甲醇双燃料VLCC油轮,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适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发布的《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号。近日,公司通过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与大连造船签署了建造1艘甲醇双燃料动力VLCC油轮的《船舶订造协议》,单船净船价10,750万美元,上述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协议方简介
买方:
公司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2楼。
卖方:
大连造船,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号,法定代表人为杨志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9,617.0752万元,主要从事各种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建造、修理、改装、销售等业务,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三、《船舶订造协议》主要内容及资金来源
(一)船舶订造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买方订造的1艘甲醇双燃料动力VLCC油轮,净船价10,750万美元;将根据造船进度分五期支付进度款,具体为签约10%、开工10%、铺底10%、下水10%和交船60%。
2、交船期预计为2025年底,交船地点为大连造船船厂。
3、如交船日期迟延或船舶状况(船速、油耗、载重吨数)不能
满足合同约定,买方有权降低订造价格,如交船日期迟延超过一定天数或船舶状况低于合同约定的具体标准,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4、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各方签字生效。
5、争议解决方式:仲裁。
(二)资金来源
上述船舶订造所需资金初步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具体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四、其他事项及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少量订造新一代节能环保油轮尤其是替代燃料的新油轮是适应公司油轮船队全球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油轮船队结构进一步优化和公司船队的绿色发展。
本次订造的VLCC为全球第一艘甲醇双燃料动力VLCC,并配置脱硫洗涤塔和轴带发电机,是公司践行“绿色航运”理念的开拓性试验和标志性举措,也为全球航运业特别是油轮运输业实现“碳中和”这一长远目标,提供了新的过程解决方案。
此艘VLCC交付后,公司油轮船队节能降碳指标将进一步提升,预计市场竞争力、服务客户的能力均将进一步巩固。此项投资预计风险可控,可望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和综合效益。
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具体实施涉及的公司境外投资和大额用汇等事项,尚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有关主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