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3-02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坚持市场化、公平自愿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及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向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3.00亿元。
因正泰新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南存辉、朱信敏、陈国良、张智寰、陆川、南尔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关联股东正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该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其中预测2022年度公司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光伏组件等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43.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光伏组件采购关联交易金额为29.40亿元,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准。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主要系前述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2022年5-12月,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自2022年8月起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期间为2022年8-12月。
(三)本次关联方采购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的关联交易上限如下: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上限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 | 光伏组件 | 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 | 103.00 | 32.81% | 29.40 | 24.38%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随着公司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光伏组件的采购需求量相应增加;上年关联交易期间为8-12月,本次预计期间为全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年8月7日注册资本:215,451.6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陆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48.29%,其他36名股东合计持股51.71%。正泰新能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407,134.27 | 784,216.72 |
负债总额 | 1,203,641.44 | 676,130.15 |
净资产 | 203,492.83 | 108,086.57 |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1,497,454.76 | 775,976.99 |
净利润 | 21,577.47 | -13,516.79 |
注:以上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数据为正泰新能模拟股权整合完成后的模拟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正泰新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正泰集团,正泰新能为公司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正泰新能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根据公司与正泰新能以往合作记录,正泰新能能够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时响应公司光伏组件采购需求。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产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各类型号光伏组件,产品规格为市场主流光伏组件型号,具体供货产品型号、数量及价格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2、产品价格的确定原则
(1)正泰安能: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响应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的招投标流程成为中标人所报的产品价格。
(2)公司及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浮动单价,价格根据市场变化协商确定。
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具体支付节点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采取集中采购招投标定价或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正泰新能专注于光伏电池组件的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可靠且熟悉公司业务,可快速响应公司需求。公司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对光伏组件采购的需求快速增长,发挥正泰新能在光伏组件制造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供应链稳定运行。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均为公司与正泰新能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坚持市场化、公平自愿原则,均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会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上述关联方,与上述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