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正泰电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大写)贰拾亿元的银行担保额度授信,用于为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贰拾亿元的债务提供票据池质押担保。公司及旗下子公司质押票据形成池融资额度并共享池内额度,在额度内办理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兴业银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