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90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泰电器”)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
● 被担保人:正泰新能源参股公司内蒙古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9,999.10万元。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持有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29.9991%股权,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洁能”)持有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70.0009%股权。近日,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拟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融资租赁”)签署租赁本金为1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上述合同债务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亿利洁能以70.0009%出资比例为上述债务提供人民币70,000.9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正泰新能源以29.9991%的出资比例为上述债务提供人民币29,999.1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期限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三年。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为其参股公司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与中核融资租赁开展的本金为
100,000万元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29,999.1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方为正泰新能源的参股公司,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此,本次正泰新能源为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风险可控。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6,556.9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所在地亿利路西侧法定代表人:李永鹏成立日期:2015年1月26日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发电;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无。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总资产199,668.98万元,总负债93,740.60万元,净资产105,928.38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3,996.49万元,净利润7,643.75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总资产207,944.71万元,总负债97,181.73万元,净资产110,762.98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7,378.53万元,净利润4,747.90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拟与中核融资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其参股公司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与中核融资租赁开展的本金为100,000万元的租赁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29,999.1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金额:29,999.10万元人民币
(四)保证期间: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三年。
(五)保证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29.9991%的主债务款项及对应费用,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为其参股公司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正泰新能源与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的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有能力对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分享其经营成果,担保风险整体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为参股公司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正泰新能源与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的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在光伏业务领域的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已按股权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39,802.5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6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284,505.6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3%(含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86,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系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所致),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