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捐赠于各类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以18%的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12家全资项目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人民币10,539.90万元项目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897.18万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预计金额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预计金额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及其子
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及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向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预计交易金额为合计不超过30亿元。关联董事南存辉、朱信敏、陈国良、张智寰、陆川、南尔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预计金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取消原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