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舟新能源”)与嘉兴屹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苏州恒隽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泰舟新能源以自筹资金出资1,953万元,持有合资公司18%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5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债券投资、供应链金融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