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王青山先生因请假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审议通过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推选王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副董事长蒋照辉先生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职务,其辞职自新任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并同意提名王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俊先生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审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永梦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