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王青山先生因请假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由董事会秘书代为履行总裁职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裁王青山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董事会秘书张晖先生代为履行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新任总裁的聘任工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