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钱文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审计规划>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拟订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审计规划》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核办法(2023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