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