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关于参与竞拍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拍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的产权转让信息,同方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创投”)、嘉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融投资”)公开挂牌转让其分别持有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346,986,620股股份(对应国都证券5.9517%股份)、85,362,777股股份(对应国都证券1.4642%股份),转让底价分别为人民币91,083.99万元、22,407.73万元;同方创投和嘉融投资的前述挂牌转让为捆绑转让,合计转让股份比例为7.415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2024年5月10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参与同方创投、嘉融投资所持标的股份的竞拍(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目前仍在公开征集受让方阶段,尚未确定最终受让方,若公司最终竞拍成功,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合规性确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的产权转让信息,同方创投、嘉融投资公开挂牌转让其分别持有的国都证券346,986,620股股份(对应国都证券5.9517%股份)、85,362,777股股份(对应国都证券1.4642%股份),转让底价分别为人民币91,083.99万元、22,407.73万元;同方创投和嘉融投资的前述挂牌转让为捆绑转让,合计转让股份比例为7.4159%;信息披露结束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拟参与同方创投、嘉融投资所持标的股份的竞拍。
(二)审议情况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同方创投、嘉融投资所持国都证券股份的议案》。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同方创投、嘉融投资所持国都证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同方创投、嘉融投资所持标的股份的竞拍。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及授权程序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国都证券
19.1454%股份。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参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能源”)所持国都证券7.6933%股份的竞拍。
如上述交易和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合计取得国都证券1,997,043,125股股份(对应国都证券34.2546%股份)。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公司最终竞拍成功,本次交易尚需取得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的合规性确认。
二、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一)同方创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同方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00221613Y |
法定代表人 | 李成富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核大厦638 |
注册资本 | 447,013.985786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1999年5月7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高新技术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主要股东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2、公司与同方创投的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方创投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3、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同方创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嘉融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嘉融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739040887G |
法定代表人 | 闫志鹏 |
注册地址 | 浦东新区杨东路6号6幢2楼 |
注册资本 | 54,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02年5月27日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同方创投持股50%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 无锡和平联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5% |
2、公司与嘉融投资的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嘉融投资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3、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嘉融投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734161639R |
法定代表人 | 翁振杰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
注册资本 | 583,000.0009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成立时间 | 2001年12月28日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都证券的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776,927,161 | 13.3264 |
2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558,937,835 | 9.5873 |
3 | 国华能源 | 448,516,574 | 7.6933 |
4 | 同方创投 | 346,986,620 | 5.9517 |
5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307,939,000 | 5.2820 |
6 | 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99,011,949 | 5.1288 |
7 |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 299,011,049 | 5.1288 |
8 | 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75,000,000 | 4.7170 |
9 | 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3.7736 |
10 | 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 | 192,910,354 | 3.3089 |
注:以上持股信息来源于国都证券《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都证券275,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7170%。
(三)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3,387,865.32 | 3,490,417.66 |
净资产 | 1,086,499.63 | 1,037,004.05 |
营业收入 | 138,109.62 | 93,824.17 |
净利润 | 71,443.43 | 33,352.83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主营业务情况
国都证券所属证券行业,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从事经有权机关核准的证券、期货持牌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从事期货业务,具体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交易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最终交易价格及成交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同方创投、嘉融投资均尚未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下为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
(一)同方创投挂牌转让国都证券股份
1、转让简况
(1)转让方名称:同方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2)持有国都证券股份比例:5.9517%
(3)拟转让国都证券股份比例:5.9517%
(4)转让底价:人民币91,083.99万元
(5)信息披露期:2023年12月20日-2024年5月15日
(6)说明: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本次竞拍要求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
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自相关事项经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次交易标的国都证券346,986,620股股份(占总股本
5.9517%)时,应一并受让嘉融投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国都证券85,362,777股股份(占总股本1.4642%)。
(二)嘉融投资挂牌转让国都证券股份
1、转让简况
(1)转让方名称:嘉融投资有限公司
(2)持有国都证券股份比例:1.4642%
(3)拟转让国都证券股份比例:1.4642%
(4)转让底价:人民币22,407.73万元
(5)信息披露期:2023年12月20日-2024年5月15日
(6)说明: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本次竞拍要求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自相关事项经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
次性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次交易标的国都证券85,362,777股股份(占总股本
1.4642%)时,应一并受让同方创投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国都证券346,986,620股股份(占总股本5.9517%)。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如上所述,同方创投所持国都证券346,986,620股股份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91,083.99万元;嘉融投资所持国都证券85,362,777股股份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22,407.73万元。前述价格均为北京产权交易所公示的挂牌底价,最终交易金额以最终挂牌成交结果为准。
五、本次交易前,公司受让国都证券股份的相关情况
(一)协议受让国都证券股份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国都证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中峻投资有限公司等5名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国都证券19.1454%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参与竞拍国华能源所持国都证券股份
1、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的产权转让信息,国华能源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国都证券448,516,574股股份(对应国都证券7.6933%股份),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00,944.13万元,信息披露结束日期为2024年5月23日。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竞拍国华能源所持国都证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国华能源所持国都证券448,516,574股股份(对应国都证券7.6933%股份)的竞拍。若公司最终竞拍成功,尚需取得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的合规性确认。
2、国华能源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21592R |
法定代表人 | 王广群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楼 |
注册资本 | 1,259,327.061986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1998年3月18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参与竞拍国华能源所持国都证券股份外,公司与国华能源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华能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在协议受让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国都证券
19.1454%股份、参与竞拍国华能源所持国都证券7.6933%股份和本次交易顺利完成的情况下,公司将合计取得国都证券1,997,043,125股股份(对应国都证券
34.2546%股份)。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公司证券业务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业务优势与国都证券业务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七、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目前仍在公开征集受让方阶段,尚未确定最终受让方,若公司最终竞拍成功,本次交易尚需取得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合规性确认,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