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关于“浙22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0-22  浙商证券(601878)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22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4年9月27日至

2024 年10月21日,在连续12个交易日内有9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浙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05元/股的 130%(即13.07元/股)。若在未来的连续18个交易日内有6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浙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05元/股的 130%(含130%),将触发“浙22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根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浙22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浙22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2]679号”文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70亿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1.0%,第五年1.5%,第六年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69号文同意,公司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22转债”,债券代码“113060”。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浙22转债”自2022年12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0.4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10.05元/股。

二、“浙22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4年9月27日至 2024 年10月21日,已在连续12个交易日内有9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浙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05元/股的 130%

(即13.07元/股)。若在未来的连续18个交易日内有6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浙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05元/股的 130%(含130%),将触发“浙22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浙22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浙22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及其潜在影响,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