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设立浙商证券产业研究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