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10:00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吴承根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
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辩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目录
序号 | 文件 | 页码 |
1 | 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
2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
浙商证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2]679号”文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7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69号文同意,公司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22转债”,债券代码“113060”。
公司于 2024 年1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浙22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浙22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4年11月27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573,796,639股,注册资本由3,878,168,795元增加至4,573,796,639元。
根据本次“浙22转债”转股结果及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 现行公司章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 修改理由及依据 |
1.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
2.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78,168,79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3,796,639元。 | 根据公司“浙22转债”转股结果 |
序号 | 现行公司章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 修改理由及依据 |
3. |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78,168,795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73,796,63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根据公司“浙22转债”转股结果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商证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熊建益先生任期届满,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曾爱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爱民先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接替熊建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曾爱民先生现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曾爱民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曾爱民先生简历
附件:曾爱民先生简历
曾爱民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会计学博士生导师、MPAcc、MAud、MBA导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研究院院长,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财务学博士后出站,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智库专家,浙江省管理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英国杜伦大学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银行与金融系高级访问学者。兼任浙江大学EDP中心高级讲师,为中国铝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和成本方面的培训与咨询服务。现任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方科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