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25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 年 4 月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小萍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