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评估及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 250人 | ||
| 2025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63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54人 | ||||
| 2025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9.88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26.01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5.47亿元 |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56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7.35亿元 |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6 |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健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健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年8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天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天健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