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3年8月11日分别收到周擎红先生和袁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由于周擎红先生和袁毅先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因,周擎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袁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擎红先生和袁毅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监事的补选等相关后续工作。
周擎红先生和袁毅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本人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在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谨向周擎红先生和袁毅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