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台金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台金刚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台金刚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台金刚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本人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台金刚先生在任职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