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9-04  辽港股份(601880)公司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3,由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8/1~2025/7/31
预计回购金额1.0亿元~1.2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817.967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758%
累计已回购金额2,257.194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3元/股~1.26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5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

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8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A股回购。截至2024年8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817.9675万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58%,购买的最高价为1.26元/股、最低价为1.2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57.194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