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10次(临时)会议
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会议方式:通讯方式(视频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4年10月9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人数:9人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授权出席董事2人。董事长王志贤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执行董事魏明晖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玉彬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刘春彦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经公司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魏明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管理大连长兴岛港口有限公司后被动形成关联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志贤、李国锋、王柱、魏明晖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6次会议、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财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管理大连长兴岛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被动形成关联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志贤、李国锋、王柱、魏明晖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6次会议、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财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上网及备查附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