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关于“中银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5  中国银河(601881)公司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银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4日,已有连续9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70元/股的130%。若未来连续21个交易日内有6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70元/股的130%(含130%),将触发“中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中银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中银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78,000,000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780,000.00万元,并于2022年5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1.0%、第五年1.8%、第六年

2.0%,债券期限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8年3月23日,债券简称“中银转债”,债券代码“11305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中银转债”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2028年3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0.24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及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最新转股价格为9.70元/股。

二、“中银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4日,已有连续9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70元/股的130%,若未来连续21个交易日内有6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70元/股的130%(含130%),将触发“中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中银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确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及其潜在影响,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