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30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亮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刘志红董事因另有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陈亮董事长代为表决。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合规总监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汇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合规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技术业务用房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永续债发行相关事项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