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关于参与互换便利业务获得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互换便利业务获得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0月18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作出的《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互换便利有关事项的复函》(机构司函[2024]1880号,以下简称《复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司对你公司参与互换便利(SFISF)无异议。你公司应当根据《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业务安排,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申请额度,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实施。
二、你公司参与互换便利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于指定交易场所开展互换便利相关交易,不得利用互换便利工具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三、你公司应当按月向我司和北京证监局报送互换便利资金运用情况。参与互换便利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我会报告。”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申请互换便利(SFISF)业务的后续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