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5号楼一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92,729,31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9.9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飞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92,703,313 | 99.9967 | 26,000 | 0.0033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90,677,106 | 99.7411 | 2,052,207 | 0.2589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A股 | 790,677,106 | 99.7411 | 2,052,207 | 0.2589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90,677,106 | 99.7411 | 2,052,207 | 0.2589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90,677,106 | 99.7411 | 2,052,207 | 0.2589 | 0 | 0.0000 |
6、 议案名称: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90,677,106 | 99.7411 | 2,052,207 | 0.2589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媛,黄婧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 报备文件
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