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约28,930.7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已累计质押14,175万股(含本次质押、解押股份数量),已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51%。
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先生办理部分股份质押融资及部分股份解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近日,刘载望先生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金汇”)办理了股份质押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 股数 (万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刘载望 | 是 | 4,360 | 否 | 否 | 2024年5月14日 | 2025年5月13日 | 浙商 金汇 | 15.07% | 3.85% | 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股份质押融资用途为借与其控制的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江河源”)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等情况。
2. 本次部分股份解质押情况
刘载望先生分别于2023年5月23日、2023年11月28日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中融国际信托”)及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国际信托”)办理了股份质押融资业务,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21号、临2023-035号公告。
近日,刘载望先生提前归还了上述部分融资款,并解除了对应质押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刘载望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4,645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6.06%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10%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5月20及5月21日 |
持股数量(万股) | 28,930.79 |
持股比例 | 25.53%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14,17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9.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2.51% |
上述解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4,645万股,其中刘载望先生与中融国际信托办理解质押股份数量为3,310万股,与厦门国际信托办理解质押股份数量为1,335万股。
3. 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载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河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业务办理前累计质押数量 (万股) | 本次业务办理后累计质押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刘载望 | 28,930.79 | 25.53% | 14,460.00 | 14,175.00 | 49.00% | 12.51% | 0 | 0 | 0 | 0 |
江河源 | 31,564.52 | 27.86% | 14,893.00 | 14,893.00 | 47.18% | 13.14% | 0 | 0 | 0 | 0 |
合计 | 60,495.31 | 53.39% | 29,353.00 | 29,068.00 | 48.05% | 25.66% | 0 | 0 | 0 | 0 |
刘载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河源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现金流、投资收益、公司股份分红等。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