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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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非执行董事徐倩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成杰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熊璐珊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树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批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4-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豁免上限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煤集团”)续签《煤炭供应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将该协议及其项下关联交易的2024-2026年度豁免上限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1898 |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 公告编号:2023-037 |
2、同意公司与中煤集团续签《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将该协议及其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4-2026年度豁免上限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同意公司与中煤集团续签《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将该协议及其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4-2026年度豁免上限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同意公司与中煤集团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4-2026年度豁免上限。
5、同意公司与中煤集团续签《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4-2026年度豁免上限。
6、同意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焦煤集团”)续签《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4-2026年度豁免上限。
7、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煤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煤集团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4-2026年度豁免上限。
本议案由董事会分项表决,上述1-5、7项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中煤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廖华军及赵荣哲已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批准;上述第6项涉及与山西焦煤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由7名董事一致同意批准。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通过《关于中煤集团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煤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将该协议及其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4-2026年度豁免上限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煤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廖华军及赵荣哲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批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定于2023年11月21日下午3点,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