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5  中煤能源(601898)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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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执行董事廖华军主持,董事长王树东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批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批准《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批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证券代码:601898证券简称:中煤能源公告编号:2024-012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三)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建议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师,审计费用为 1,030 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批准《关于召开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定于2024年6月28日下午3点,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关事宜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